各市场主体:
为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,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、评标评审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市公管局结合工作实际,草拟了《安庆市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于2021年11月20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公管局政策法规科。
联系人:余嗣祥联系电话: 5991016 18055661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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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安庆市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
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
2021年10月20日